彭秋香代表:以高质量司法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二十大代表在基层】
“作为一名山区的法官,我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用实际行动走好新的赶考之路。”11月4日,党的二十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彭秋香,在该院第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作了履职和学习体会报告。
彭秋香代表在和群众认真交流。林丹丹摄/光明图片
回到工作岗位后,彭秋香立即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25日,彭秋香向法院党组和所在的党支部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是我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作报告时现场多次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是代表们对报告中描绘的宏伟蓝图的热烈期盼。”彭秋香分享了她参加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的感受,随后她从党的二十大盛况、广东代表团学习讨论、与代表交流等方面,讲述她的所见所闻所感,并围绕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彭秋香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路线图”,怎样把大会确定的“路线图”转化为贯彻落实的“施工图”,是接下来的头等大事。
11月1日,彭秋香来到怀乡镇扶德村。“作为一名基层党员代表,参加党的二十大让我感到非常自豪。”谈起在人民大会堂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时的感受,彭秋香仍难抑激动之情。她用亲身经历、切身感受、具体事例向村民们讲解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彭秋香通俗易懂、朴素生动的宣讲,引发在场干部群众的共鸣。
“我将继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身边的好声音、新变化,传递给广大的市民群众,在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彭秋香说。
在用情、用心、用力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时,彭秋香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参加完党的二十大回到信宜后,彭秋香立即投入案件审理工作中,截至11月16日,她已审理了20多件案件。
彭秋香2006年任助理审判员,之后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她常年奔走在田间地头,做到脚下有土、心中有情。在案件的处理上,她总是尽可能多调解,尽可能多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少留一些遗憾。她先后获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官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彭秋香说:“今后我将始终胸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持续致力于加强诉源治理力度、致力于提升家事审判温度、致力于强化特殊困难群体保护、致力于加大普法宣传广度,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育者、矛盾纠纷的化解者、乡村振兴的推动者。”
如今,信宜山区群众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彭秋香表示,她将以“再赶考”的姿态继续砥砺前行,把党的“好声音”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群众中间,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司法向党和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答卷。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3日 05版)
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